第六章
訪問 
探訪政府部門
6.1
委員會主席聯同委員分別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探訪社會福利署(社署)和政府飛行服務隊(飛行服務隊)。在訪問活動中,委員會與相關部門就公務員聘任、評核及審視員工工作表現和員工發展方面的多項課題交換意見。
社會福利署
6.2
委員會到訪社署多個服務及運作單位,深入認識了該署的工作、運作,以及其在培育關愛社會方面的寶貴貢獻。委員會亦藉此機會與社署的前線人員會面,就他們的職責、挑戰,以及為有需要人士和家庭所提供的重要支援等事宜交換意見,收穫甚豐。


政府飛行服務隊
6.3
委員會探訪了飛行服務隊。透過高層人員的詳盡介紹及參觀其飛機庫和其他設施,深入了解該部門的運作及其為市民和其他政府部門提供的重要服務。委員會亦與飛行服務隊的前線人員會面,藉此機會進一步了解他們的工作、面對的挑戰,以及他們如何盡心盡職提供必要服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公職局代表團到訪
6.4
此外,委員會主席於二零二四年九月與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公職局代表團會面,向對方簡介委員會的角色、職能及工作。雙方亦就公務員聘任的多項課題進行討論,並交換意見。

